交通事故多數情況下是雙方造成的,可能雙方該負的責任大小不同,但是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車輛是租賃的車該怎么辦呢?下面就讓萬達租車的工作人員來為大家講解一下租車中發生了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我們先了解一下關于法律方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具體的情況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等110判斷完雙方應付的責任之后再做處理,如果是對方全部責任的話,轎車租賃費用,那么只用把車輛交給對方處理即可,如果是雙方的,一般情況下是需要自己承當損失部分的。
3、另外租賃公司的車輛一般都是上過全部保險的,所以還應先與保險公司做好理賠工作,然后和租賃公司一起商討處理結果,有些地方是如果損失不超過幾千元額度之內的需要自己負責,超過的再說其它解決方法。
現在租車已經是大都市的流行元素,不管去哪里都可以選擇租車、極大的方便現在人們的出行情況,隨叫隨到無須擔心需要汽車維修保險這些,下面萬達租車的工作人員帶大家了解汽車租賃注意事項?
1.租車人在租車前要審查汽車出租商的資質情況、避免出現汽車出租商欺詐消費者的情況、了解車的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后的計費標準,防止有事不能及時還車、應認真了解續租規定及租賃超時的計費規定,避免事后與租賃公司之間發生異議。
2.在出租前務必詳盡理解車損情況、以及第三者責任和盜搶等條款細節,有些出租商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存在僥幸心理只投保交強險,出了事故后、租車人很有可能面對分擔賠償金的風險。
3.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查、比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打開車蓋,查看冷凍液,均無異常后即可,簽訂合同的蕞后一項內容是填上驗車單、這是雙方確認車況的過程、一定要認真對待。
在租車的合同期間,車輛在外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該怎么處理呢?
有幾種情形是需要租車人自己承擔損失。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租車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費用,還要承擔約20%的修理費用和車輛停駛租金。
需要由租車人自己承擔損失的幾種情形包括:車輛轉給別人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在車輛允許使用范圍以外發生問題;未經租賃公司事先同意,附近轎車租賃,拆換車輛零件;把車輛停放在無人看管的非停車場區,車輛丟失;由于違規,車輛被扣押。
發生事故即時通知:如果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租車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門和租賃公司,小轎車租賃,租賃公司會協助用戶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報案時間距案發時間超過24小時,保險公司不予辦理賠償手續。
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發生交通事故后,租車人要保護好事故現場,蕪湖轎車租賃,以便交管部門和保險公司處理事故;用戶要向租賃公司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的手續;事故前期費用由用戶支付;車輛修理期間,租車人要支付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并墊付修理費。3個月內,保險公司會賠償80%的修理費,租車人要承擔其余20%。此外,車輛的損失中,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部分也要由租車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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